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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或对房价上涨设红线,会打压房价还是引发一房难求?

南京或对房价上涨设红线,会打压房价还是引发一房难求?

发布时间: 2016-04-22 10:50:34

来源: 南京晨报

分类: 国内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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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南京市玄武区宣传部官方微博“玄武发布”发布了一条南京房地产新政的消息,声称将实行新盘申报限价。即: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价格区间分类指导,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万—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虽然没过多久,该条微博就被删除,但是随后就有媒体晒出了关于限价令的原文件图片,不仅有玄武发布的限价内容,还提到要开展新建商品房成本调查,拒绝高价地,对于溢价45%以上的地价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的调查内容。

可能不仅限房价

还会控地价管金融

在曝光的调控文件中,还强调了拒绝高价地,指出“要及时开展新建商品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对竞拍取得的土地,溢价45%以上的部分不作为准许成本调查内容”。同时强调了之前对于利用金融杠杆投资和投机行为的打击,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捂盘惜售等行为,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要支持鼓励合理住房需求,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适当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从曝光的文件来看,不仅仅是限房价,还会从控地价、加大金融杠杆监管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规范调控,但是调控也分类进行,主要打击投资投机房地产的行为,对于刚需改善住房还是继续支持,对于库存压力比较大的溧水、高淳等地没有相关的限价限制。

不过对于这项新的限价政策,记者向南京市物价局求证的时候,并没有得到确实的回复,物价部门表示暂不清楚出台相关文件,如果有新政策,将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发布。

会打压房价还是引发“一房难求”?

不过由于官方并没有正式公布相关文件,所以对于限价的细则,不少业内人士都表示了质疑,这个申报均价的执行时间,到底是从这一次申报开始,还是今年申报开始?这个涨价幅度到底是表价还是成交价?带装修房源的报价怎么限制?带装修标准价格是否也要同步执行限价政策?商业办公住宅是不是不在执行范围之内?低价给涨12%,高价给涨8%,这种阶梯式的限价似乎摁住了豪宅的上涨势头,但是对于刚需购房者究竟公平不公平?对于限价令的影响业内的观点不一。

观点1:造成一房难求 刚需盘也被投资客占领

蓝风机构总经理杨锐就表示,如果真的执行了这个“限价令”会造成两种情况:一、优质的,被限价的好楼盘被购房人挤破了脑袋去买,因为大家都对其涨价预期十分看好。二、有涨价前景的开发商会捂盘不销售,因为一季度销售形势良好,不少开发商4月份就已经完成了半年的销售任务,为了提高销售价值,又没有销售量指标的束缚,就捂着涨到心中的价格水平再说。这种双重作用的结果就是,引发“一房难求”加剧,更多看到了明确涨幅的投资客入市抢房。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孟祥远表示,刚需准许涨12%,豪宅只给涨8%,涨幅空间明确,是不是会将投资性需求从豪宅市场引导去了刚需盘?带来刚需板块的新波动,给大部分自住型的刚需购房人造成更大的房价压力。


观点2:5月份供应量爆发 造成下半年投资客退潮?

正荣地产南京公司营销经理唐晓认为,限价令对于高端楼盘的限制会导致高端楼盘为了保证利润率不会再在产品上进一步更新升级。

不过因为各家开发商因为价格报备和同批上市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限制推盘量都跟不上,现在如果全年涨价幅度被限制住,每次报价的束缚降低,根据各家现在的工程进度情况,可能在5月份会有一次楼盘的上市潮,届时会消化掉不少购房需求。而之所以投资客现在入市占到了50%左右,主要是因为上涨幅度太大,很多楼盘半年上涨20%,个别楼盘上涨100%,因此有的普通市民本来没有投资置业打算的也拼命入市,现在如果涨幅明确了,最高只有8%或者12%,有些购房人就会自己算账,觉得投资成本太高的房地产不如去买理财了。投资客退出,自然会让火热的市场降温。

南京历轮限价令

2007年5月一房一价政策

2007年5月,南京市物价局出台新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对商品住房实施“一房一价”形式的明码标价。开发商不得擅自上调已公示的销售价格,否则将最高处以40万元罚款。

2009年12月房价备案制度

为遏制房价猛涨,江苏从2009年开始出台“房价备案”制度,主要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二是,如果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想提高销售价格,那么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由房管部门重新在网上公布。三是,开发商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房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三价统一”。

2010年10月三个月禁涨

2010年10月12日,“宁五条”发布。新细则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网上申报或现房销售的初始登记前,应先行到项目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明码标价手续,并将申报价格进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商品住房价格一经申报后,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申报后方可调整。

2014年3月 按季度分解

控制房价涨幅

2014年3月,“宁七条”出炉。明确规定加强申报价格指导,按季度分解控制房价涨幅。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且不接受物价、住建部门价格指导的,暂不核发销售许可证。

责任编辑: renyu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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